瑞士日內瓦當地時間2月13日,由3名成員組成的WTO爭端解決小組,針對美國、歐盟和加拿大對中國的汽車零部件投訴案作出了初審裁定,認為中方就中國對占車價60%或以上的外國進口零部件征收與整車相同的25%的關稅政策,違背了中國入世時的承諾,判決中方敗訴。
這一消息一經披露,頓時在中國汽車行業內引起了不小的震動。
專家認為中國并不違規
對于WTO的裁定,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市場貿易委員會秘書長張伯順有不同看法,“我國的這一政策并未違背世貿組織規則。”
其理由有三:
一、按WTO的原產地規則,通常按照增值程度計算原產地。在中國國內工廠用構成整車特征零部件組裝成的整車,其國內增值程度也不足以按照原產地規則認定其為中國國內生產的整車。
二、世貿組織《與貿易相關的投資措施協定》禁止強制性要求外資企業“購買或使用國產品或任何國內來源的產品”,禁止強制性要求外資企業“購買或使用的進口產品限制在與其出口的當地產品的數量或價值相關的水平”。但我國無論是新《汽車工業產業政策》還是《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都沒有向外資企業施加上述要求。
三、我國的“整車特征”概念完全符合WTO此前所提出的原則。
《辦法》可能會取消執行
據悉,該事件的起因是2005年4月1日實施的《構成整車特征的汽車零部件進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中,對等于或超過整車價值60%的零部件征收與整車相同的關稅的規定,引起了歐盟和美國商界的異議。
《辦法》在推出后,也遭遇了國內豪華車企業的一致反對,在奔馳、寶馬、沃爾沃等車企的一致要求下,《辦法》最終延期至今年7月1日實施。但就在距離《辦法》實施僅4個多月的時候,WTO的一紙裁定是否將影響到該《辦法》的順利實施呢?
張伯順表示,如果在7月1日前,雙方溝通不成,WTO仍判定中國違規的話,將可能考慮取消《辦法》的實施。但是這并不意味著中國妥協,國家相關部門肯定會通過采取其他手段來執行這一政策。
“原則性的政策不會改變。”張伯順堅定地說,“中國汽車業發展的前景,應該是有創新的汽車制造業,而不是純粹的汽車組裝業。”
對國內汽車出口影響不大
那么,這一裁定到底對中國的汽車行業會帶來多大的影響?
資深汽車分析師賈新光認為,這一裁定對中國汽車行業的影響并不大。即使根據世貿的相關規則,判決一旦下達,若中國拒絕改變相關政策,上訴國家和地區將有權對中國實施制裁,也并不會影響到中國自主品牌車企的出口和國內零部件商的發展。
由于我國自主品牌車輛出口地大多都在東南亞、非洲等地,并沒有大量的汽車出口至歐盟和美國,因此,此次WTO的裁定對于國內自主品牌的出口并不會帶來影響。至于國內的零部件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配套,基本上都是供應給國內整車廠,有的甚至從中國出口至海外市場,因此WTO的初裁,對中國本土零部件企業來說,產生的影響也不會太大。
賈新光也表示,“由于國內汽車零部件企業的配套標準無法達到豪華車型的要求,目前奔馳、寶馬的國產化率都很難達到40%。所以,一旦WTO裁決中國政府取消國產化率的門檻要求,這對于豪華品牌來說是個利好消息。”(文/劉欣) (本文來源:汽車007周報 )